bsports必一员工学籍警示实施办法
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4-04-30浏览次数:10

第一条  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,提高公司产品质量,加强员工学习过程管理,体现对员工的人文关怀,强化对员工的帮扶和指导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 学籍警示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员工学习情况,及时警示员工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,并同时告知员工父母(或监护人),通过学校、员工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协作,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,帮助员工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。

第三条  学籍警示分为黄色警示、橙色警示和红色警示,在每学期补考工作后进行。对于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.4的员工给予黄色学籍警示;对于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9学分的员工给予橙色学籍警示;对于累计不合格课程学分达12学分的员工给予红色学籍警示。对受到学籍警示的员工,二级学院须明确告知其可能产生的后果,帮助其制定学习提升计划(经父母或监护人签字)并严格执行。

第四条  学籍警示工作由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共同负责。教务处负责统计核定学籍警示员工名单,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此项工作;二级学院成立以经理为组长、分管教学和员工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籍警示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籍警示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

第五条  学籍警示程序

(一) 学籍警示工作按学期进行,每学期开学补考结束后一周内,由教务处统计学籍警示员工名单,交二级学院核实后,确定最终名单并下发《bsports必一员工学籍警示通知单》;

(二) 二级学院负责将学籍警示通知单送达员工本人和员工父母(或监护人),提醒父母(或监护人)及时对员工进行教育,配合学校督促员工努力完成学业;

 

(三) 二级学院根据学籍警示情况制定帮扶方案,并帮助员工制定学习提升计划,做好教育帮扶工作;

(四) 二级学院定期将学籍警示教育过程记录、工作执行情况书面反馈给教务处备案,教务处对学籍警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。

第六条  本办法自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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