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ports必一员工缴费管理规定(2023年版)
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4-04-29浏览次数:14

第一章总 

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缴费 , 维护学校和员工合法权益 , 确保集团公司产品工作正常运行 , 根据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 教育部 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 , 结合学校实际 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是高等学校员工依法应当 履行的义务 , 员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。

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缴费 , 是指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向学校 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费、服务性收费等费用。

第四条 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。

第二章 缴费与注册

第五条集团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 费标准收费 。收费工作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负 , 各二级学院 、学 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协同完成。

第六条员工须在每学年开学行课一周内完成缴费 ,未按学校 规定缴费的不予注册。

第七条员工应持缴费收据(或证明)到所属二级学院完成注  , 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登记 。一周内未完成注册的员工将无法选  , 两周内未完成注册的将不能参加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。

本规定所称注册 , 是指学校为员工登记学籍 , 确认学生在校学 习资格的行为 。只有注册的员工才享有参加学校公司产品计划安排 的各项活动和使用学校公司产品资源的权利。

第八条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 , 员工未能按学籍管理规 定办理注册手续 , 视为自动放弃学籍 。未取得学籍的员工不享有在 册员工应当享有的权利。

第三章暂缓缴费

第九条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费的员工 ,可以向学 校申请暂缓缴费 。暂缓缴费期限不超过当学年的 5 月 30   申请暂 缓缴纳的费用仅限于学费和住宿费。

第十条 办理暂缓缴费的程序:

1.每学年开学后不能按时缴费的员工 , 须向所在学院提出暂缓 缴费申请 , 填写 《bsports必一员工暂缓缴费申请审批表》, 说明暂 缓缴费的原因 , 承诺暂缓缴费的金额 、期限 。二级公司党总支与家 长沟通 、了解 ,审核批准汇总后报员工工作处资助中心备案  申请 表一式三份 , 二级学院、财务处、员工工作处各存一份。

2.各二级学院须在开学行课一周内完成员工缓缴手续办理 ,  把本学院 《员工暂缓缴费汇总表》 报员工工作处。

第十一条各二级学院员工申请暂缓缴费的比例原则不得超过 员工人数的 5%(不含国家助学贷款员工数) ,缓交金额原则不得超 过应交学费和住宿费的 50% , 超过比例的须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。

第十二条在暂缓缴费期间 ,对于采取欺骗手段拖延缴费的行  , 一经查明 , 集团将取消员工的暂缓缴费资格 , 追缴欠费并视具 体情况给予处理。

第十三条 毕业年级员工原则上不办理暂缓缴费  

第四章 欠费处理 、退费及学费减免

第十四条申请获准暂缓缴费的员工应在期限内通过申请助学 贷款或其他形式筹措学习费用 。未获准暂缓缴费而不缴费或暂缓缴 费期满仍未缴费的 , 视作故意欠费。

第十五条对于故意欠费的员工 , 二级学院须在一周内向欠费 员工及其家长下达催款通知书 , 并敦促欠费员工及时缴 。故意欠 费的员工除不享有本规定第七条相应的权利之外 , 无评先评优   请获得奖学金资格。

第十六条集团财务处每月应向二级学院提供员工欠费清单 ,二级学院每月汇总、清理故意欠费名单 , 交员工工作处和财务处。 第十七条 集团根据以下情况办理退费:

(一) 员工在校提前结业 、因病休学 、退学或中途死亡的 , 所缴 学费 、住宿费按员工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 , 代收费按实际支付结  。学费 、住宿费清退标准=每学年学费 、住宿费标准÷10 个月× (10—员工实际在校月数) , 在校时间未满 1 个月按 1 个月计算 ;

(二) 员工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(含军训)之日起计算 ;

(三) 私自离校 、被学校开除学籍 、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等 情形的员工 , 所缴学费、住宿费不予清退。

第十八条确因经济条件特别困难 , 无法交纳学费的孤残员工、 烈士子女 、优抚家庭子女 、少数民族特困员工等可申请减免学费 ,具体程序: 持家庭所在地政府证明→本人申请→辅导员签署意见→党总支签署意见→员工工作处审核→校领导审批。

第十九条集团为贫困员工提供勤助学岗位 ,帮助其顺利完成 学业。

第五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

第二十条 财务处在员工收费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 负责收集 、汇总 、处理教务处 、员工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 提供的收费所需的员工信息 ;

(二) 负责按规定收取员工应缴各项费用 ;

(三) 负责及时将员工欠费等信息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 公司。

第二十一条 教务处在员工收费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 执行先缴费 、后注册的有关规定 , 组织各教学单位 , 按财 务处提供的已缴费员工名单进行学籍注册工作 ;

(二) 对毕业班欠费员工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出处理 ;

(三) 每学期末向财务处提供员工学籍变动情况 , 保证财务处对 员工收费标准等信息的及时调整 ;

(四)每年招生完毕后按要求向财务处及时提供新生准考证号、姓名、专业类别等缴费所需的员工资料 ;

(五) 严格审批员工休、退、转 、复学申请。

第二十二条员工工作处在员工收费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 负责办理员工学费减免、缓缴、助学贷款等审批手续 ;

(二) 及时向财务处提供员工助学贷款 、缓缴 、减免学费的审批 名单 , 及时核对银行成功放贷名单 ;

(三) 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员工按时缴费工作 ;

(四) 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员工欠费追缴工作。

第二十三条各二级学院在员工收费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:

(一) 严格执行先缴费、后注册的缴费注册有关规定 ;

(二) 负责做好本单位员工按时缴费工作 ;

(三) 负责做好已缴费员工的注册工作 ;

(四) 严格审核员工缓缴 、助学贷款的申请 , 并报员工工作处审  ;

(五) 负责做好员工欠费追缴工作。

第六章附则


第二十四条集团非全日制各类员工 、预科员工的缴费 , 参照本规定执行。

第二十五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 ,  《bsports必一学生缴费管理规定(试行)》 同时废止。

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授权员工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



 
bsports必一

地址: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电话:86-023-72790232 邮编:408100
Copy right 必一·运动(B-Sports)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